員工留職停薪,公司是否需要繼續投保?是否需要提撥退休金?

by | 3 月 5, 2024 | 勞資

關於員工留職停薪,公司是否需要繼續投保?需視投保項目而定。

目前法律規定雇主應為員工投保之保險,有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及全民健保保險。不同的保險,對於員工留職停薪時,公司應該繼續投保或停保,有不同的規定。

首先,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可以視為一組。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第1項及就業保險法第40條,若員工希望公司繼續投保,雇主即有義務,繼續為員工投保。相反的,若公司取得員工同意,可以為員工退保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

其次,職業災害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可以視為一組。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規定,對於留職停薪之員工,公司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繼續投保,或者予以退保。

最後,提撥退休金的部分,

則是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公司一定要為留職停薪之員工申報停止繳交。且若未在留職停薪發生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向勞保局申報停止提繳其退休金,依同條例第49條規定,還有可能遭主管機關裁罰。